適切地描述,現在的我就像緩漂在水面上、鏡面上的某種不太真切的物質,對於存在、向量這些理應具體的事物感覺十分抽象,沉浸在牙根移動與裁定理由中,誇張點說,每週也許跟不超過十個人說話。漸漸與個性中原有的某種焦慮狀態和平共處。或許是前一陣子發生的某些事情讓我明白,再摧折心脈真的只有搞到自己心臟病發,現在自發性的某些什麼以外,不想被他人逼迫進行怎樣的感受。

 

前一陣子看了一本書,叫作"改變帶來醫治",很奇怪,是我室友在校園書房買的,應該是除了原典以外我第一本看得下去的基督教叢書。理由很智性(不是神性),它回應了我對"贖罪"這個概念的疑惑。某種程度也是向著記憶深處茂生師的教導進行對話?罪的工價乃是死,就算是以贖罪的心情出發,如何能得到所謂的救贖呢?這本書卻說,除了罪之外,還有恩典。也許對於基督徒而言,這是常識,但對我而言,有打開兩間密室中相通大門的感覺--那是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的關鍵。

 

昨天讀土屋隆夫的偵探小說,某句話(暫時無法節錄)很觸動我。他說對於因為某些動機而已然決心要犯罪的人而言,刑罰並沒有任何的威嚇可言,僅僅只是代價,或說法律機器的復仇;許多小奸小惡與敗壞,來自貪圖一時的痛快與方便,這也是人性瞬間利益衡量的結果。這讓我想到從前讀刑罰論中有所謂的應報論、威嚇論等說法,或許都呈現了部份的真象,或說這些真象都被倒果為因--它們只是被歸納出來、抽象化的現象本身,而不是刑罰的真正目的。應報、威嚇、社會控制、復歸等等,只是刑罰對於(潛在的)受刑罰之人的作用,而不是目的本身。刑罰的目的是給予贖罪的標記,是罪的計價。

 

適用法律之人,雙手掂量著罪與罰的計價(而民事官司經常就只是計價,沒有什麼罪與罰的色彩),是否有思索愛與恩典的空間呢?這樣的我輩,是否只是抱持著狂妄的幻想,一步步邁向茂生師所謂的類神人之路呢?現在的我,能真切地感受到那種恐怖。

 

 

回到現實,我也不過是個稍微對這世界與自己有些粗淺了解、實務經驗淺薄、尚無勇氣跨出下一步、未知何去何從卻在意著莫名的得失、失去父親又不能太親近母親、擁有親人也不能放心坦誠、一不小心就獲罪於友、喜歡的人又遠在五百公里外、煩惱著牙齒矯正每日飲食的台北女生而已。還跟貓一樣擁有強力的下排犬齒。想這些做啥呢?倒也不是利劍不在掌結交何須多這種落魄王孫的感嘆,反而是無奈於自己的過慮與易感吧。

 

還是當隻貓好。貓頭大狀師默默地在黑暗中轉身,今天也繼續以皺著眉的表情,思索這太平世道中的不太平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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